宁波慈溪局发布春节餐饮消费警示(慈溪消费者热线)

宁波慈溪局发布春节餐饮消费警示,99健康讯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春节将至,餐饮消费已达高峰。为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消费权益,慈溪市局通过慈溪日报、局网等媒体,提醒公众科学安全消费: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员工健康管理、场地环境清洁、蟑螂等有害生物密度防治、公共场所消毒清洁等。餐具和食品生产供应过程的质量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

2、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许可证》、内外环境清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水平高的单位,不要在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或流动摊点消费。严禁食用河豚、纹螺等有毒食品。

3、举办宴会时,必须严格控制食品原料采购质量。不要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采购,并索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保留购买收据;请勿购买或使用损坏或发霉的物品。虫害、混入异物、掺假、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且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的食品;避免供应生、半生水产品及其他凉菜;不要食用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种类包括扁豆、青豆等。食物制备过程应避免交叉污染,并确保食物充分加热。如果您雇用其他人来制作,您应该检查《健康证》 是否有厨师和助手。

4、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应彻底清洗。用餐时要适量点餐,避免暴饮暴食和浪费。

5、针对近期曝光的鱼翅乱象,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我们倡导拒绝食用鱼翅,保护海洋生态。

公众在餐饮消费中发现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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