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局关于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

上海市局关于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座城市将迎来又一个朋友、同事、家人的聚会高峰。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群众享受佳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场所和公众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如下:

1、食品经营单位

(一)餐饮单位

1、量力而行,不要超负荷作业。根据自身加工接收能力确定食品供应数量和接待顾客数量,避免超负荷作业,影响供应食品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2、查看购买凭证和检验。所有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并认真核对供应商的有效资质和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提货单;应仔细检查食品的感官质量;不得购买、加工、供应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3、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违禁食品。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不得经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生产、销售河豚、虾、蛤、泥蛤、文蛤。禁用水产品如蚶、醉虾、醉蟹、醉蟹、咸蟹等。

4、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控制温度和时间。节日期间,食品供应量大,时间相对集中。与即食食品接触的容器、工具、设备必须严格消毒,防止容器、工具、设备、冰箱内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食品的热量必须控制,保证食品受热均匀,保证中心温度达到75;凉菜和熟食必须一起烹制,熟食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5、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预防带病工作。员工在接触食物前必须更换衣服并洗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穿专用工作服、戴口罩;患有甲型肝炎、戊型肝炎、伤寒、痢疾、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6、保留样品并妥善处理争议。宴会上每类食品100克样品必须保存在灭菌密闭容器中,并在冰箱中保存48小时;真诚、积极、妥善处理涉及食品卫生的消费纠纷;对涉嫌食品安全事件必须进行处理,必要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 5桌宴会请及时申报。一次性举办5桌以上宴会的,必须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宴会人数、时间等信息。

(二)年会、年夜饭等宴会套餐供应单位

提供年会、年夜饭等宴会套餐的单位除满足上述餐饮单位基本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

1、科学设计配方。菜肴品种要适当,烹饪手法要简单,控制熟食,限制生食。

2、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包装。食品包装应严密,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和外部污染。

3、外包装标签必须完整,并注明不同食品的加工方法、储存条件,以及套餐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熟食红烧食品不宜提前修改。自制熟食卤制品从完成到冷藏条件下食用的时间应控制在24小时以内(熟食卤制品和生食菜肴)。

5、不宜供应生水产品。用于沙拉加工的蔬菜、水果等必须清洗、消毒、密封包装,并提供袋装沙拉酱。

6、控制储存温度。套餐中生或熟的肉、蛋、水产品、面食、豆腐以及切好的蔬菜、水果应在10以下保存。

2. 公众

(一)外出就餐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安全卫生的酒店

(一)安全卫生的餐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证件。无证经营的餐馆,卫生条件得不到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突然增加的酒店。由于供应突然集中增加,餐馆可能超负荷加工,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3)进食前注意餐具是否经过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光滑、洁净、涩;未经消毒的餐具常有茶渍、油渍、水滴等。

2、注意食品卫生

(一)饭前便后洗手,提倡使用公筷、分餐;

(2)食用时应注意食物是否新鲜、煮熟透;

(三)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者不吃生水产品;

(4)不要暴饮暴食。

三、就餐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

(1)对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餐食保持原样,并立即与酒店负责人交涉;

(2)如所订餐食尚未食用或未造成健康问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酒店协商妥善解决;

(三)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若出现健康问题,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

(四)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以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造成食物中毒未被发现。

(二)购买外卖套餐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大型酒店或中央厨房加工的套餐。

2、不要购买食品包装破损、可能存在食品污染、高温餐具(无明显冷藏迹象)的套餐。您提货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标签的完整性,包括加工生产单位、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等信息。

(2)每道菜的包装是否密封、完整;生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冷菜)的包装、摆放是否合理。

(3)是否在冷藏条件下(如销售柜台)销售,销售包装的实际温度与标签上注明的温度是否一致。

3、凉菜、生食、半成品、即食食品购买后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4、按照套餐制作说明对菜肴进行加工,并在保质期内加工套餐食品。加工、烹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勤洗手

(2)更换、混合时使用的刀具、菜板应与生食加工用的刀具、菜板分开或彻底消毒。

(3)冷冻食品烹调前应解冻,生食和半成品应煮熟,沙拉等生食菜肴、熟食和炖菜应立即食用。

5、妥善保存发票等有效购买凭证。如果进食后感觉不适,请保留食物样本并及时就医或投诉。

(三)家庭自行加工食品应注意的问题

1、购买的食品原料必须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性妥善保存,食用和加工前必须仔细检查食品质量。

2、购买的熟食经重新切开后应及时食用。未重新切割的剩余熟食应冷藏并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3.冰箱不是保险箱。放入冰箱的食物不宜装得太满。食物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隙,以利于空气对流和定期除霜,保证冷藏温度。

4、熟食和生食应分开存放在冰箱内。熟食应加盖(贴膜)后存放在上层,生食应存放在下层。生的蔬菜、水果不宜与生肉、鱼等接触,防止生熟、荤素。的交叉污染。

(四)采购食品应注意的问题

1、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尽量获取并保留相关证件,不要从无证、流动摊位购买食品。

2、购买食品时,对色、香、味进行感官检验,不购买变质或疑似变质的食品。

3、不购买国家禁止的食品,如蛤蜊、花蛤等(可能含有甲肝病毒);购买高风险食品时要小心,例如生蚝(牡蛎)等(可能含有诺如病毒)。

4、购买固定包装食品时,应检查外包装是否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食用或食用方法。使用方法等

5、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6、购买肉类时应查看检疫证明;购买散装熟食时,应查看上海熟食配送清单;购买豆制品时,还应查看上海豆制品交割清单。

7、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产品标签或产品说明书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签,产品以外的宣传单张是否有标签、说明书之外的功能性宣传内容。

(五)在家举办宴会时的注意事项

1、自行举办宴会的人数必须与食品加工场地、设施、清洁、烹饪人员的能力相适应。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必须严格清洁和消毒。最好煮沸或蒸汽消毒。消毒时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蒸汽应维持10分钟;若采用化学消毒,应符合消毒剂说明书规定的浓度和时间要求。消毒后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2、食品原辅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易腐烂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应提供足够一顿饭的餐具,避免因餐具不足而未消毒使用。

3、食物一定要彻底煮熟,食物尽量加工后当饭吃;如果不能当饭吃,应及时冷藏,并在食用前彻底重新加热过夜。生熟食品严格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若生食与熟食储存于同一地点或设施(例如冰箱),应以先生后熟的方式储存,以免熟食受到污染。

4、食品加工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身体健康。近两周内无腹痛、腹泻、呕吐、发热、咳嗽等症状,无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操作时应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有条件的情况下,生熟食品的加工应由人员分开进行,特别是凉菜的加工;如果生熟食品不能分开加工,加工人员在接触熟食品之前应严格洗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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