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骨折花费25万仍未好(骨折手术花了十几万只报两万)

男子骨折花费25万仍未好,王某的左腿被公交车撞到,粉碎性骨折。他在汉口一家医院接受治疗。俗话说,百日断筋,但他三次住院,五次手术,治疗了1075天,花费了25万多元,仍没有痊愈。经鉴定,收治医院存在明显医疗过失,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轻微责任。王某随后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5万余元。昨天,因交通事故案衍生的医疗事故案在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指出,医院不负责任,把小病治成大病。

犯罪嫌疑人卖菜回家途中被击中骨折

王某,洪湖人,48岁。昨天,他一瘸一拐地来到法庭。审判开始后,他被回忆所征服。 2007年12月28日晚上8点左右,他卖完菜,驾驶着三轮摩托车回家。他当时正路过汉口古田一路附近,突然被一辆逆行公交车撞倒。他被诊断为左腿粉碎性骨折,当天住院治疗。经过手术治疗,他于2008年7月29日出院。

正当王某高兴地康复时,他发现受伤腿上的骨头脱臼了。 2008年11月6日,他不得不再次住院,2010年1月27日出院。回家休养当天,王某发现伤口尚未愈合,还在流血,于是他第三次住院,直至2011年3月9日出院。

他住院1075天仍未康复。

此后,王某仍感觉受伤的腿有些不对劲,影响了行走能力,下雨天仍感觉酸痛。俗话说,百日断筋,我却住院3次,手术5次,治疗了1075天,还没有痊愈?带着一丝疑惑,他向武汉市医学会申请医疗责任事故鉴定。

今年5月30日,鉴定结论认为,收治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存在明显医疗过失,构成类E级医疗事故。王某感到惊讶,立即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律师告诉他,医院不负责任,涉嫌疏忽,导致小病变成大病。

审判超过25万美元的医疗费用令人震惊

昨日庭审中,被告医院代理律师指出,王某住院1075天,共花费医疗费25万余元。公交公司垫付医疗费13.6万余元,他还欠医院11.4万余元。

审判长程清源立即向医院询问:作为交通事故,左腿粉碎性骨折怎么会花这么多费用?医院律师辩称,王某左腿粉碎性骨折不会造成这么大的费用,但王某的左腿还出现大面积全膝撕脱伤,影响了骨头愈合,延长了就医时间。

王的经纪人当场提出质疑。 2008年8月25日拍摄的X光片显示骨折移位。没有数据证明医生及时提供了相应的治疗。直到2008年11月11日,患者才再次接受手术。医生有过错。

庭审结束前,王某和院方均愿意调解,但双方在赔偿比例上存在较大分歧,调解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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