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堕胎合法吗(强行堕胎会有什么后果)

强制堕胎合法吗,引号

关于计划生育,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强制和惩罚,不允许强迫堕胎、节育手术、堕胎等。2005年8月24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

在法治社会,一切重大社会问题最终都可能成为法律问题。我国是转型国家,正在形成法治社会。并非所有问题都会成为法律问题,例如堕胎。

堕胎在中国从来都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尤其是基于计划生育的强制堕胎。公众很少考虑堕胎的法律意义。

问题一:强制堕胎合法吗?

很多朋友在讨论强制堕胎时都会提到,这是由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决定的,是合法的。我必须提醒大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该条仅规定计划生育是国家的权力,即国家有权采取计划生育政策,以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的人口增长目标,但没有规定应采取哪些措施采取措施落实计划生育。

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有很多。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奖励措施,如对实施计划生育的公民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类是行政奖励措施。第二类是采取强制措施。采取措施强制当事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存在强迫堕胎的情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号计划生育基本法。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违反计划生育义务者的法律责任。它只是要求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缴纳,要缴纳滞纳金,但并没有规定进行强制终止妊娠,即强制流产。

其次,国务院颁布的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号行政法规第九条规定,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四)提前人工终止生育。怀孕。该条仅规定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实施堕胎手术(即可以实施自愿堕胎手术),但并未授权其对非计划生育实施强制堕胎手术;另一项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号行政法规涉及未经授权的堕胎。对于非计划生育,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仅是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批评教育,并没有强制流产的规定。

当然,也有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强制堕胎制度。例如,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终止妊娠的补救措施:(一)未怀孕的(二)已生育、怀孕,无出生证明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出生证明怀孕的。虽然本文使用了“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终止妊娠”的表述,但大家普遍理解,这种指导是强制性指导,换句话说就是强制流产。

该规则本身是非法的。

首先,强制堕胎是一种限制他人生育自由的行为,是一种限制自由的措施。根据我国立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均无权作出限制。对人身自由的执法措施和处罚。

其次,如果将政府强制堕胎视为对违反计划生育义务者的行政处罚措施,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所列行政处罚种类中,不包括强迫堕胎。本条有一个包罗万象的条款,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但很难将强迫堕胎视为新设立的刑罚,因为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才能设立新的刑罚。没有权限设置。

第三,如果将强迫堕胎视为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对于强迫堕胎,不存在行政强制措施,而《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该法还明确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

根据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决定。

基于上述分析:即使当事人违反了计划生育义务,当地政府也有权处以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强制堕胎。无论胎儿年龄大小,强制堕胎都是非法的。

强制堕胎合法吗,以上就是本文为您收集整理的强制堕胎合法吗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