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14人中有1名精神病患者(我国有多少精神病人)

我国每14人中有1名精神病患者,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召开,中外专家共议立法热点

心理健康法:可操作性是核心

在我国,平均每14人就有1人患有精神疾病,每100人就有1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实际危害每天都在发生,危害之大令人震惊。难怪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候任会长、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红宇呼吁,这一庞大人群迫切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订住院等问题的规定。通过性别调整,更多的社会公民希望应该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不再流落街头,不应该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得到人身自由,不再担心自己突然变成有一天患了精神病。

快算一下,自2011年6月公布《草案》以来的一年时间里,精神病患者非自愿住院、精神卫生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问题引起了各方的热议。为此,6月1日,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主办,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政法大学、新世界出版社协办的精神卫生立法研讨会召开。来自美国、法国和中国的精神卫生和法律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了精神卫生立法的热点话题。

正如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康指出,这项研究的最大特点是强调关于可操作性。

非自愿住院:细节和决策者必须明确

相信大家还记得邹宜军。 2006年10月,27岁的她一家因家庭利益冲突被强行送往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治疗。她的经历绝非孤例。广州何锦荣、南通朱锦红均因家庭财产纠纷被近亲绑架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一度受到社会质疑,精神科医生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草案》 条款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或者即将实施自伤、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其监护人、近亲属、用人单位、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制止。近亲属应送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障碍。其中,如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当地公安机关将送其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并通知其监护人、近亲属。

美国

在美国,将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住院的决定是由法院做出的,如果确认需要治疗,患者将在监狱中等待转诊。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法官、精神健康法庭工作组主席斯蒂芬·雷夫曼总结了这种方法的诸多弊端。患者一旦入狱,就很难出狱,有的患者甚至可能在监狱里待上几年、几十年。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威胁社会和公共安全,并因病情延误而增加患者的痛苦。

法国

法国乔治·马祖雷勒精神医学中心主任伊万·哈利米和与会专家分享了当地关于非自愿住院的法律,其中三点尤为突出:非自愿治疗包括强制住院和强制门诊;精神病人的自由必须受到监督;高危患者出院后必须接受检查。本条款的设立是为了告知患者免费入院是规则,以充分保护个人自由和无能力同意治疗的患者。

建议

唐红宇指出,《草案》中风险标准(即患者伤害自身、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才可强制收治)是违背国情的。事实上,有极端行为的精神病人并不多。目前只有1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有危险行为,其中大部分是胡言乱语、不吃不喝、裸体、妄想等。这项规定可能会导致这些需求。接受治疗的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因此,他建议制定更加详细、合理的规则。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建明对非自愿住院提出了更具体的建议:应广泛就医;严格设定住院条件和抢救措施,确保疑似患者有机会就医,不符合住院条件。治疗这种疾病的人不会患上精神病。

鉴定:医生决定或司法机关

为了防止未患病者患上精神疾病,确保患病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疾病识别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但当我们在百度输入精神疾病鉴定错误时,就会弹出很多因鉴定而导致的案例。最典型的是,今年5月,深圳一名护士被诊断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因与医院领导发生争执而被调离岗位。该护士否认将识别身份的医生告上法庭。谁诊断精神疾病?识别过程如何开始?

草稿

患者或者负有监护责任的近亲属对随访检查结论有异议时,应当独立委托具有医学、法律资质的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美国

史蒂芬告诉与会者,患有急性精神病症状的患者将被限制在医院一段时间,并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应对患者进行民事拘留。如果需要拘留,评估结果将提交法庭听证会,由法官做出最终决定。

爱尔兰

胡建明介绍,爱尔兰的精神评估由国家精神卫生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的13名成员包括:1名具有10年以上经验的律师; 3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精神科医生;精神科护士2名;社会工作研究员1名、心理师1名、医疗机构管理人员1名等,广泛的人员构成保证了鉴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建议

《草案》设定了二次诊断、二次鉴定的方式作为救援措施。不过,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福德指出,这意味着患者和监护人都可以发起法医鉴定。但精神障碍患者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有病。如果有1600万人申请鉴定,鉴定资源就会出现很大缺口。

胡建年更担心的是鉴定师的专业资质。他指出,现有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是否具备这样的专业资格还有待考察。尤其是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人并不擅长判断被鉴定人是否符合住院条件。精神科临床医生更专业或者更有临床诊断经验。

如何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使医疗鉴定顺利进行?杨福德建议,政府应在草案中明确由谁提出司法鉴定以及司法鉴定的适用范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于法医鉴定人员的总体安排,胡建明建议保留鉴定职能,但鉴定性质要改变,比如对患者做出医疗决策的能力的鉴定、风险评估等。

管理:社区应是主阵地

希望《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规范精神疾病治疗管理,特别是1600万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精神疾病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每年都在不断发生。当问题出现时去处理确实是被动的。防患于未然是最好的策略。

《草案》 条款

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行康复训练。

美国

19世纪初,精神病患者被关起来,一场呼吁将患者送入收容机构而不是关起来的道德治疗运动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开始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但由于政变,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设施并未建立。随着医院关闭(社区卫生服务即将建立),病人没有地方照顾。因此,因犯罪而入狱的患者数量急剧增加。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我们仿佛回到了200年前,病人被关起来的时代。斯蒂芬说。

法国

伊万·哈利米介绍,法国精神卫生治疗和管理的基本模式是本土化的,被许多国家相关领导人视为典范:每7万居民就有一支精神卫生医疗队。这个团队大约有80人,包括来自各行各业的社工,在一位主管医生的带领下工作。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因此治疗需要个体化。

建议

精神病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救治和后续管理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和反复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唐红宇建议,国家对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政策,有选择地对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花小钱办大事。

杨福德也同意,心理健康场所和社区环境的建设将是大势所趋。医院不应该是治疗精神病人的首要场所,而应该是紧急救治的路人。由于精神障碍患者从发病到急诊治疗、病情控制、功能恢复、回归社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患者在医院接受急诊治疗后转社区治疗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国家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社区精神卫生体系。

经过26年的努力,《精神卫生法(草案)》的推出是一个突破。正如张文康所说,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法治社会要求的必然结果。虽然还存在缺陷,但相信经过实践指导和检验,一定会出台更符合国情、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

守护心理健康,《草案》只是万里长征的前奏。还有更多的实际问题等待我们解决。维护法律的尊严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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