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感染丙肝(输血感染丙肝的几率)

输血感染丙肝,15名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的白血病患者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经专家鉴定,发现医院和血液中心均无过错,丙型肝炎病毒漏检率低于5%。

南京市15名白血病患者住院期间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患者身患双重疾病,毅然向医院和血液中心提出索赔。法院传唤卫生部专家调查后,惊讶地发现,由于现有血液检测技术的限制,窗口期无法检测出丙型肝炎病毒,漏检率低于5%,而医院和血液中心无法控制这一点。

面对双病缠身的患者,主持该案的鼓楼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沉静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现有的血液检测技术存在漏洞,面对无辜患者,医院和血液中心也应该勇敢承担无过错责任。

输血感染丙型肝炎15名白血病患者病情加重

张老师等15名白血病患者及其家属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这些几乎被愤怒和焦虑压垮的患者及其家属,都反映了同一个问题:江苏省一家医院在治疗白血病时,给患者输了不合格的血液,导致患者感染了无法治愈的丙型肝炎。病人本来就已经赔了治疗白血病的钱,而输血导致的丙型肝炎感染更是雪上加霜。

考虑到患者及其家人已因病致贫,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定律师依法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律师们立即前往相关单位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并向鼓楼区法院提交了针对江苏某医院、南京某血液中心的15起诉状。

法院随后对该案展开深入调查,调查揭露了令人震惊的事实:15名患者中,4人来自安徽、浙江、新疆,11人来自江苏南京。他们中有学生、干部、农民、下岗工人、老中青。最小的年仅14岁,刚上初一,是安徽省一名下岗工人的女儿。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一位70多岁的退休干部。还有一位南京患者,一年前去世了。

所有患者均于2001年至2002年在南京市某医院血液科因白血病接受治疗,并根据治疗需要多次输血。输血后6个月内,他们被诊断出患有丙型肝炎感染。为了治疗白血病,患者及家属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最高的医疗费用达到37万元,最低的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感染丙型肝炎将迫使他们额外支付巨额医疗费用。

数据显示,丙型肝炎是一种目前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疾病,这意味着患者必须接受终身治疗,而费用将是一个无底洞。感染急性丙型肝炎后,症状一般不明显,但如果不及时发现感染并正确治疗,6个月后就会发展为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不仅会导致肝功能异常,部分患者还会发展为肝硬化,少数还会进一步发展为肝癌。

法院组织调查,发现医院和血液中心均不存在问题。

患者和亲属将矛头指向江苏省的一家医院和南京的一家血液中心。法院组织调查发现,血液中心采血过程、医院用血过程均不存在问题。那么,会不会是血站的血源出现了问题呢?

法院经调查发现,我国健康人群中有3.2%是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由于丙型肝炎初期症状并不明显,一些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常常出于爱心而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捐献被污染的血液。也就是说,丙肝病毒检测存在窗口期和漏检率。窗口期内,即使采、供、用血等各医疗环节工作人员百分百履行职责,也不能完全消除感染风险。

所谓窗口期,是指患者感染丙型肝炎后,有3-6个月的时间在其血液中检测不到丙型肝炎病毒。漏检率意味着使用现有试剂,无法100%检出丙型肝炎病毒,总有5%左右的假阴性和假阳性反应。

法庭调解:被告向患者提供适当经济补偿

一方面是患病、贫困、急需帮助的白血病患者及其家人。另一边是竭尽全力挽救生命却在法庭上被无辜指控的医院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血站。法律该何去何从,道德又该何去何从?

面对这一冲突,主审法官、鼓楼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沉静表示,现有血液检测技术的局限性,无法在窗口期检测到病毒。从标准来看,医院和血液中心并没有过错。但如果判决驳回15名患者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些因输血而感染丙肝的患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更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医患矛盾。

本案中,沉静劝说医疗机构合理处理纠纷,劝说患者清楚了解发病原因。经过数十次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江苏省某医院、南京市血液中心根据每位患者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无过错经济补偿。 (记者毛群阮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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