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PM2.5监测具体时间表(环保部发布pm2.5监测具体时间表是什么)

环保部发布PM2.5监测具体时间表,PM2.5监测有具体的时间表。昨天,在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明年将在京津冀及长三角、珠江等重点区域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三角洲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地区差异较大的新标准将分阶段实施

周生贤昨日表示,环保部门必须避免出现监测数据与民情之间的问题,监测数据不能说明问题。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空气质量管理的需要。要尽快修改完善,增加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监测指标,争取早日释放。

周生贤表示,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新指标的监测需要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和专业培训,所以新标准必须分阶段实施。

具体时间表是: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 2013年将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控; 2015年将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最后期限。届时,全国各地将按照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并向社会发布结果。

北京已开始采购PM2.5监测设备

环保部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争取早日与国际标准接轨,率先让监测结果符合群众感受。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在积极治理PM10的同时,也开始了PM2.5等更高标准污染浓度监测的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

PM2.5监测时间表

2012年

开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PM2.5、臭氧监测

2013年

对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

2015年

对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

2016年

新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截止期。届时,全国各地将按照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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