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加班昏倒只因抢救多活5天不算工伤(员工加班晕倒算工伤吗)

职员加班昏倒只因抢救多活5天不算工伤,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曹军的遗孀李女士又接到一个坏消息:虽然她在加班时摔倒了,但她的丈夫并不能算工伤,因为国家规定48岁以内死亡的人复苏失败后数小时。这被认为是工伤。日前,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此事,认为复苏失败后48小时内死亡才算工伤的要求太不人道了。

因公死亡但不能认定为工伤

曹军生前是定远县农业发展银行职员。 2009年4月16日,曹军加班。 20时许,妻子李女士接到丈夫同事的电话,称曹军突然陷入昏迷。到达医院后,李女士被告知丈夫被诊断为脑干出血,她的生存希望只能数秒。

深度昏迷的曹军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4月23日,经过7天的挣扎,44岁的曹军停止了呼吸。

曹军去世后,所在单位及时向李女士致以慰问。李女士说,追悼会上还提到了她的丈夫因公殉职的事。但当李女士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准备请丈夫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时,却遭到拒绝。他表示,自己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只能根据员工因病死亡获得赔偿。这让李女士难以接受。

据悉,这一事件也惊动了安徽省银行相关负责人。银行在表达慰问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赔偿和养老金,并按照最高标准发放养老金。不过,当谈到工伤认定时,该负责人却表示很无奈。国家规定,只有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才算工伤。

就因为我多活了5天?

据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李女士说,如果没有呼吸机的支持,她的丈夫当时就已经宣告死亡。就在抢救前48个多小时,主治医生委婉地向她提到了工伤认定标准,并表示除非出现奇迹,否则曹军没有救治的希望。医生的话让李女士做出了痛苦的决定:救还是不救?李女士仍然选择继续治疗。总不能因为他多坚持了五天,她就算是工伤吧?

专家:这样的规定很荒谬

对于48小时的限制,一些法律专家长期以来提出质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这样的规定有点可笑,他不知道48小时的限制是基于什么。他说:工伤的本意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进行补偿。根据该规定,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48小时外死亡的,不视为工伤。这是荒唐的。由于每个人的受伤原因不同,症状不同,身体状况也不同,所以不应该以48小时作为一般工伤死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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