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终获通过(社会保险法全文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法》终获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辛春英表示,这部法律跨越了两届全国人大,三年内经历了四次审议,这说明这部法律涉及的问题重大,系统很复杂。

有社保专家表示,有了社会保险体系这张大网,亿万人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千年梦想就可以实现。社会保障法首次确立了我国全体公民在年老、失业、疾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获得一定经济保障的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着支撑作用。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除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通过行政法规进行调整外,其他险种均通过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文件进行政策规定,法律统一很穷。其中,生育保险由于风险对象单一、制度相对简单,因此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少。但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领域,由于覆盖范围、缴费方式、费率、跨协调地区转移等复杂问题,涉及企业、职工以及不同协调地区的利益,导致多方博弈。造成了现实的许多问题。比如企业拖欠保险费、农民工要求退保、协调区域之间缺乏联系等。

参与立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构建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解决我国因制度缺失而造成的社会保险缺失问题。吸引力的根本问题正是社会保障法的立法意义。

法律草案初审时,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非常有限。这三年来,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推进,公民、企业和政府的社会保险意识不断增强。这次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辛春英评价社会保障法的制度突破。

辛春英表示,城乡统筹是三年审议过程中一直坚持的立法原则。该法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基本一致,资金来源、筹资方式、待遇标准也在不断向前推进。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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