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有望“合二为一”(居民健康卡和社保冲突吗)

深圳: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有望“合二为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调整为450元

代表建议:

《关于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建议》代表王新贤认为,现行低保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是最低安全标准太低,无法应对物价上涨、自然灾害和疾病等风险。我市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15元。虽然较前两年356元的标准有所上涨,但涨幅显然不大,远低于物价涨幅。他建议将低保标准提高到600元左右。王新贤还建议,在物价大幅上涨时,要根据物价指数及时调整,确保低收入家庭不因物价上涨而变得更加贫困,加大对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支持力度。

政府答复:

市民政局在回函中表示,将按照全民有保障的要求,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15元)的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每月及时发放救助资金,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有需要的人。截至2010年6月,全市共有低保户4493户、12439人。人均每月补贴标准为270元,补贴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今年年初,考虑到物价水平较快上涨,民政部门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求,并得到市政府原则批准。执行会议。新标准定为450元。 (今年4月1日起,上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编者注)。

2009年,我市被列为全国2010年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试点城市之一。为切实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提出要求并建议成立深圳市低收入家庭核查中心。目前,市公共事务办公室正在按照市领导指示积极研究此事。核查中心的成立,将准确有效地核查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资产,确保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

居民健康卡有望与社保卡合并

代表建议:

今年深两会上,邱文辉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解决看病难问题的建议》号提案,建议建立公民电子健康档案(公民健康卡)、建设社区健康信息网络平台。一方面,医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患者过去的诊断和治疗情况,并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安全、准确、有效的医疗措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跟踪机制,提供门诊治疗、专项监测等医疗服务。

政府答复:

市卫生和人民委员会在回函中表示,在建立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依托市卫生信息共享骨干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和社会医疗保障支付制度。通过与社保、银行、通信公司合作,建立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居民健康卡一体化系统。

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居民可以通过集成系统进行预约、支付医疗费用、查询个人医疗信息,方便就医、节省服务成本、加强健康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居民健康卡项目被纳入纪念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民生工程。

经过协调,市卫健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步达成协议,在社保卡的基础上整合居民健康卡的功能和信息,实现医保一体化。居民健康卡和社会保障卡。目前,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正在开展,计划年底前实现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民健康卡和社保卡一体化的目标。

住院医保首次门诊拟绑定社康中心

代表建议:

吴以环等代表在《关于加强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建议》中提出,根据深圳市社康中心的发展现状,建立合理的社区首诊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例如,居民首先应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到所在社区的社会福利中心登记。患者就医时必须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室除外)。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杠杆作用,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政策,配合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政策,使所有规范化的社康中心都符合医疗条件。保险范围;相反,越级去医院就诊的人则不能享受福利。医疗保险付款。我市推出的农民工医疗保险社区首诊制度就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政府答复:

市卫生健康委在回函中表示,在我市基本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情况下,结合近年来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实践经验,医疗保险在建立社区首诊制度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系统。患者的有序就医与医疗费用支付主体的严格限制可以更加有效地捆绑在一起。但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当前医患矛盾突出、保障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很难强制患者就医意愿。

对此,市人保局提出,继续在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社会医疗、大病到医院等方面提供政策优惠。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将在社会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捆绑,并实行社区首诊分步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即用人单位参保时必须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点;参保人就医时,必须到选定的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如果病情需要,可以转诊到上级医院,充分利用基层医疗资源,有效将小病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大医院排队看病的问题。

据悉,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指导康复患者到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其他亮点

生育津贴还没到,非深户拟纳入失业保险

袁丽萍等代表建议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市人保局在回函中表示,增加生育保险补贴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建议非常有意义,但增加社会保险待遇也需要综合考虑企业负担。当前形势下,现在还不是增加生育津贴的合适时机。如果增加生育保险补贴,仅对深圳户籍人员提供生育补贴,就需要公司每人每年增加缴费约130元,才能达到基金收入水平;如果将住院医保参保人员(主要是非深圳户)也纳入生育补贴发放范围,企业总体缴费将需要增加2亿元。

另据了解,我市失业保险覆盖的是深圳户口人员,尚未纳入非深圳户口人员。这不符合国家和省失业保险规定。将非深圳户籍纳入失业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市人保局正在着手修改失业保险条例,计划将非深圳户籍纳入参保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企业缴费为单位工资总额的2%。政策调整后,企业将为非深圳户籍人员每人每年缴纳约600元。

地贫儿童入儿童医保重疾门诊有困难,可设立专项补贴

陈锦华代表在《关于关注我市地中海贫血病人群的建议》中提出,将地中海贫血纳入儿童医保大病门诊。市人保局在回函中表示,将地中海贫血儿童纳入深圳市儿童医疗保险大病门诊存在困难。深圳的儿童医疗保险待遇高于大多数其他城市,但保险要求相对较低(父母一方参加深圳保险一年以上,孩子在深圳上幼儿园和中小学)。如果将地贫纳入深圳市儿童医保重疾门诊,可能会有地贫高发周边地区的外地儿童涌入深圳。此外,深圳财政也无法承担深圳大部分非登记地贫儿童的儿童医保和大病门诊费用。

市人保局建议深圳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对在深圳市登记的地贫儿童享受儿童医疗保险后的其他治疗费用进行补贴。这样,一方面稳定了儿童医保基金余额,另一方面让深圳户口的儿童得到更全面的保障、更系统的治疗,延长儿童的生存时间,减轻家庭负担。

取消保障性住房政策尚无政策依据,保障性住房将逐步减少。

杨建昌代表在今年深两会上提出取消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回函中表示,2005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废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之一。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取消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市取消保障性住房没有政策依据。我们只能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分配的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确保职能有效履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建设等方式,逐步弱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市正在制定住房保障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期内,计划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商品住房数量,逐步减少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商品住房为主。覆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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