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升级改造, 参保人员停工期间发生的门诊、大病救助等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结算。 设备升级改造,以上就是本文为您收集整理的设备升级改造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