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病人可“先救治,后交费”(急危重患者抢救由谁主持)

急危重病人可“先救治,后交费”,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2010医疗质量行”活动即日起全面启动。市卫生局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先及时救治、后付费”的原则收治危重症患者,让就医绿色通道更加畅通。

据悉,本次“医疗质量行”活动将围绕“持续提升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主题,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14项。规范医生书写病历,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及时分诊患者进行急诊观察等。紧急观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等。

市卫生局提出,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举报揭露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下个月,各区县卫生部门将对辖区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10月起,市卫生局将按照卫生部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之旅”活动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本市30家医疗机构,包括三级综合医院5家,三级专科医院5家,二级医院15家,私立医院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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