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千元以上医疗纠纷(河南省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河南:五千元以上医疗纠纷,近日,河南省卫生厅会同司法、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号文件,明确全省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的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司法行政机关在卫生行政部门协助下组建。依照人民调解工作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涉及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超过此数额的,须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院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如果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医疗事故纠纷,保险公司将参与、协助和跟踪案件。通俗地说,就是医院将医患纠纷的赔偿“打包”给保险公司。此次《办法》明确提出,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根据《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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