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致死”频发(高温导致死亡)

“高温致死”频发,关注焦点

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各地因高温死亡事件频发。 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济南高温,不少户外工作者因中暑入院治疗。救援行动失败后,其中八人不幸身亡。他们大多数是环卫工人或农民工。此外,一些高温地区的高温补贴并未得到广泛落实,有的甚至成为“空白支票”。

对此,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罗云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发生上述事件的原因是,一方面,我国高温劳动防护法律法规落后且仍在执行中。国家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于1960年颁布,50年没有修订。此外,现有规定执行力度不够,高温停工规定不具有强制效力。罗云建议,要加快高温立法,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对现有政策进行监督,对严重事故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

事件

气温超过40时,工人们经常死亡

7月下旬以来,西北、华北、江南、华南等地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极端气温超过40。

与高温相关的致命事故也经常发生,特别是对于户外工作的工人来说。近日,济南8名户外工作者因高温死亡事件备受瞩目,这并非孤例。

早在6月中旬,新疆哈密地区义乌县最高气温在40至44之间,导致20人中暑入院治疗,其中3人死亡。中暑患者主要是种植哈密瓜的农民工。据《信息时报》报道,7月22日,在广州打工的广西滕县农民工谭中秋因中暑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他的病情恶化,第二天就去世了。

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罗云表示,职业病有10种,115种。我国的类别包括中暑。但他表示,一般来说,高温中暑不会直接导致死亡,而是由个体因素和其他因素综合作用引起的。

罗云表示,由于中暑的后果没有安全事故那么严重,因此问责力度和措施没有事故问责那么有力。 “我们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在这方面的执行力都比较差。 ”

措施

高温停工规定无强制效力

早在2007年,卫生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随后,全国建设部门也陆续出台高温停工规定。但这些规定属于非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执行效力。他们被质疑“成为一纸空文”。

去年7月,杭州市总工会、市经委、市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号文件,要求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之间暂停阳光直射作业。 15:00;当温度达到38以上时,原则上必须停止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此前也表示,天气炎热时,工会将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高温期间错峰作业。小时。

武汉市工会也紧急发文,督促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不过,新华社昨日报道称,记者在街头采访多个建筑工地露天劳作的农民工时,他们都表示对高温津贴不熟悉。当记者试图就高温补贴相关事宜采访某市政建设项目业主时,遭到坚决拒绝。

罗云表示,我国目前没有对什么情况必须停工的强制性规定,但对高温下的医疗保健、改善环境和组织管理的措施以及工人的保护措施有规定。 “目前的问题是现有法规缺乏执行力。”

此外,罗云认为,全行业高温停工很难强制执行。 “比如交警等对社会正常运转起着重大作用的行业,怎么可能停工呢?在一些建筑工地,停工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一定影响,很难停工。”但各种保障必须落实,不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分析

法规执行严重滞后50年不变

高温致命事故的背后,除了缺乏有效的行政法规外,还有备受诟病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该010-30000已经有效50年没有修改。作为我国目前唯一一部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的国家法规,该法规早在1960年就颁布实施,其大部分规定已不再适合当前的劳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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