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报销额度提高(轻度白内障需要治疗吗)

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报销额度提高,昨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调整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等单一疾病的缴费管理办法。用于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的人工晶状体报销金额由810元提高到1215元,用于治疗股骨颈骨折的人工关节的报销金额由5400元提高到8100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是基于9月1日起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提高50%的政策,这三项涉及人工器官的手术付费标准提高疾病种类,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费用。本标准调整自9月1日起实施。

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报销额度提高,以上就是本文为您收集整理的白内障、青光眼、股骨颈骨折报销额度提高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